甘肃省卫生厅关于2010年全省碘盐监测结果的通报
(甘防地办发〔2010〕2号)
各市、州卫生局(地病办),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系统掌握我省碘缺乏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动态评价人群碘营养水平,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效结合,完善工作机制,2010年全省各市、州根据《甘肃省碘缺乏病监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严格开展了碘盐监测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碘盐监测实施情况
2009年度碘盐监测工作覆盖了全省14个市(州)87个县(市、区)的居民户,监测覆盖率为100.0%、有效监测率为100.0%。全省87个县(市、区)及时上报碘盐监测数据并均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了监测,上报率为100%。
二、碘盐监测质控工作
(一)现场督导。兰州市、白银市、武威市、平凉市、庆阳市、甘南州开展了现场监测督导,天水市采取函调及电话调查方式进行了督导。嘉峪关市、酒泉市、金昌市、张掖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州没有上报督导报告。
(二)盐样复核。兰州市、白银市、张掖市、武威市、平凉市、陇南市对所辖地区盐样检测结果进行了随机抽检复核,复核县38个、盐样859份,相对误差≤20%的样品数占总复核样品数的78.93%。嘉峪关市、天水市、金昌市、酒泉市、定西市、庆阳市、临夏州、甘南州没有上报随机抽检复核结果。
三、碘盐监测结果
(一)碘盐覆盖率。全省共监测居民户盐25010份,非碘盐284份,碘盐覆盖率为99.16%,连续4年碘盐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全省有1个市(州)碘盐覆盖率未达到95%,为临夏州(93.65%);全省有2个县(市、区)碘盐覆盖率未达到95%,分别为东乡县(90.97%)、广河县(62%)。
(二)合格碘盐食用率。全省共监测居民户盐25010份,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7.73%,连续4年合格碘盐食用率保持在95%以上。全省有1个市(州)合格碘盐食用率未达到95%,为临夏州(92.34%);全省有76个县(市、区)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5%,有9个县(市、区)合格碘盐食用率在90-95%之间,有2个县未达到90%,分别为东乡县(88.89%)、广河县(59%)。
(三)碘盐质量。全省共监测居民户盐25010份,盐碘中位数为30.03mg/kg,各市(州)盐碘中位数在26.60-32.99mg/kg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