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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台至衡水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台至衡水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0〕1708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建议书的函》(冀交函规〔2010〕2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达深度和辐射能力,促进邢台和衡水两市及冀南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拓宽黄骅港综合港区腹地,同意建设邢台至衡水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

  二、同意路线起自衡水市枣园乡,接拟建的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向北跨滏阳新河,在衡水湖湿地保护区西侧通过后,经垒头西、官道李东、赵家圈西后转向东,在贡家台上跨石德铁路,在邢家庄南上跨京九铁路,终于大麻森乡南,与大广高速公路衡水北互通相接,路线全长约53公里。

  同时建设衡水南绕城高速公路,路线起自冀州市枣园乡,设置枢纽互通与主线连接,向东经周村、南午照,至新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接,全长约17.4公里。

  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0.1亿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11.7亿元),由你厅负责自筹解决,其余资金申请商业银行贷款。

  四、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深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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