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突发公共水事件水文应急测报体系。市水文机构要根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突发公共水事件水文应急监测和预警方案,建立反应迅速、运行高效的水文应急测报响应机制,确保准确、快速提供水文预警信息,增强突发公共水事件水文应急保障能力。要加强突发公共水事件影响评估工作,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水文科技创新和现代化建设。加大对水文领域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支持力度,加快水文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构建水文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按照技术先进、功能实用、性能可靠、操作简便、运行良好和有利发展的原则,加大先进水文监测技术和水文仪器设备推广应用力度,加快传统水文监测技术及测验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加快推进水文监测自动化和现代化建设。
三、强化水文服务功能
(一)强化水文防汛减灾服务功能。各级水文机构要充分发挥水文站网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各项监测预报,进一步强化水文在应对突发公共水事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与水利、国土资源、环保、市政公用、气象、农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合作,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推动信息共享、行业合作及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共同构建防灾减灾及水资源保护服务体系,提升水文防汛减灾服务水平。
(二)强化水文社会服务功能。加强对水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深加工,提高水文服务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不断拓宽水文服务领域,围绕供水保泉、城市治污、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生态建设等事关民生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相关服务。积极做好建设项目水文情报预报、水资源论证等各类水文服务工作。加强社会关注的涉水问题的研究和事关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水文基础科研工作,为拓展水文服务领域夯实技术基础。
(三)强化水文信息发布功能。大力拓展水文信息发布渠道,引导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营企业做好水文信息的播发工作,以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水文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水文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立畅通的水文信息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水文信息服务的时效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水文信息的迫切需求。
四、加大对水文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进一步强化水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文管理体制改革,依照有关规定积极落实水文机构双重领导体制,将水文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来抓,促进水文事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将水文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水文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并及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