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近期几项工作的通知
(内司党〔2010〕43号)
各盟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6月份以来,各盟市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各盟市在近期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落实公开承诺要求
《全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公开承诺要在8月底前完成。各盟市对相关工作要进行认真督促检查,指导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按照《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环节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承诺的主体、对象、内容和方法步骤等各项要求完成好承诺工作。承诺完成,经审核确定后,要通过宣传栏、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布,接受上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对尚未完成公开承诺的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务必限期完成。对承诺的内容和承诺的制定、公开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督促他们认真充实完善。要加强公开承诺与践行承诺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督促落实机制,把公开承诺与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结合起来,促使承诺的内容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检查
要健全和落实联系点制度,高度重视联系点工作。各盟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要分别确定1个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盟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尚未确定联系点的要尽快确定,并及时开展工作。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开展1次工作调研,听取汇报,现场指导,并进行点评。要认真督查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帮助联系点找准工作中的不足,抓好整改提高,督促联系点加强内部管理的制度机制,提高联系点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能力。要派出巡回指导组加强活动督导检查,注意根据律师行业实际,把活动与律师队伍中正在进行的各项政治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组织建设
各盟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结合地区和律师行业实际加强工作指导,扎实深入推进本地区创先争优活动。要针对独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多家律师事务所成立的联合党组织、党员参加到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和无党员律师事务所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保证每一个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律师党员都能参加到活动中来。要根据律师行业人员流动性强、变化大的特点,指导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及时调整组织设置,加强流动律师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使党组织的布局更加合理,保证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和创先争优活动对律师党员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