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3.3 报告
  3.3.1报告时限
  当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县 (市)、区卫生局, 县 (市)、区卫生局应立即向郑州市卫生局及当地县 (市)、区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卫生厅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报告。发生涉及生物恐怖事件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当发生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县 (市)、区卫生局, 县 (市)、区卫生局应立即向郑州市卫生局及当地县 (市)、区政府报告。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
  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的县 (市)、区卫生局和郑州市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报告,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3.3.2报告内容
  3.3.2.1事件信息
  实验室设立单位名称、实验室名称、涉及病原微生物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感染或暴露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丢失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种类、数量等有关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3.3.2.2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①初次报告报告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密切接触者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涉及病原体、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级别、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每日进行进程报告。

4 应急反应与处置

  4.1 预案启动
  当郑州市卫生局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接到我市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报告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4.2 应急处置
  4.2.1应急反应程序
  4.2.1.1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时郑州市卫生局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立即通知事件所在地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部署具体应急处置事宜,所在地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对突发事件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等。郑州市卫生局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派人亲临现场指挥。
  4.2.1.2发生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时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