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霞 郑州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
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报郑州市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备案;各实验室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报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备案。
2.2 机构职责
省卫生厅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负责全省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启动和实施该预案,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局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处置工作组负责本地区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由郑州市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卫生局科教处。
郑州市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工作。
3 预防、预警和报告
3.1 预防
3.1.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做出明确规定。
3.1.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专库,建立
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专库,并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1.3实验室人员必须进行生物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1.4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3.1.5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3.2 预警
3.2.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3.2.2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应立即报告。
3.2.3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