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办的重点案件,市公安局侦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商请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要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

  3.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针对专项行动,积极支持法院开展好各项相关审判活动,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特别是要协助法院做好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案件的审判,确保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

  4.市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协助其今年内建立统一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并出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统一管辖制度。

  (四)出台政策措施,保障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1.出台《重庆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办法》。

  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畅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建立集专家论证、策略分析、法律咨询于一体的工作模式。由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版权局出台《重庆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对举报投诉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

  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推动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由市经济信息委、市版权局共同拟订《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

  3.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为保证专项行动真正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从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执法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促使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高。

  (五)深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重庆海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风险分析技术,加强风险布控等边境措施,提高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效率;针对本市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特点和区域分布规律,在寸滩保税港区等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流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