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节能分析预警。按照《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100号)要求,依据设定的预警调控目标,严密监测各市及全省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把住能源消费的关键点,及时启动预警调控。
三是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核查。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皖政〔2010〕39号)精神,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拆除生产设备,现场勘察验收,防止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四是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监控调度力度。加强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监控调度,并重点关注11月底关键时间节点。
二、减排工作
(一)全省情况。
经初步测算,截至9月底,全省COD排放量为31.04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41%,完成全年减排任务的85%;全省SO2排放量为40.29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0.23%,完成全年减排任务的82%。全省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总体上完成时序任务。
(二)各市情况。
截至9月底,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市等基本完成COD减排时序任务,安庆市县级污水处理项目进展滞后于减排计划,宣城、铜陵、池州市等COD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压力大;除巢湖市外,其他各市SO2减排均完成了时序任务(详见附表2)。
(三)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水平。加强对正在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完善中控系统,确保发挥应有的减排效益;对接纳工业污水的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控制工业污水处理量和进水浓度,确保正常运行。对目前尚在进行调试和试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形成减排能力。同时,要加快管网的建设进度。
二是强化对火电厂SO2的控制。继续加强对火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各火电机组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燃煤硫分。要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规范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监测仪器的自检和纠偏,确保数据规范有效和与脱硫相关的各种运行参数的保真保全。
三是挖掘结构减排潜力。减排量有缺口的市,要进一步加大对排污量大、工艺落后的产能的淘汰力度,挖潜结构减排项目潜力。要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具备条件的,抓紧实施深度治理,增强减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