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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开发农产品品牌推进商标富农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按照“一村一特色、一乡多品牌、县县有地标”的基础规划,大力开发我市的农产品商标品牌。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农产品注册商标总量新增300件,农产品知名商标新增20件,农产品著名商标新增10件,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2至3件,农产品驰名商标取得零的突破。使我市农产品商标的发展在全省达到中等以上水平,并逐步处于领先地位。

  三、明确把握发展农产品商标的具体任务

  大力开发农产品品牌,推进商标战略,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在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共同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各地各级政府要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协调机制,认真研究农产品商标发展战略,拟定本地的农产品品牌发展的目标和措施,明确农产品品牌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支持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注册以及品牌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涉农企业创立自己的名优商标品牌。特别是在地理标志注册的主体确定上,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以确保资源的合法使用和有效保护。

  (二)开展商标知识“进村入乡”活动,营造良好的农产品品牌创建氛围。工商部门担负起商标知识宣传的主要职责,转变工作方法,注重宣传实效,将喜闻乐见的商标宣传活动延伸到乡村,向农户讲述商标故事、讲解商标法律,将宣传资料送到农户和企业手中。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列为宣传报道的重点,大力宣传农产品使用注册商标的意义和作用,及时报道我市农产品商标的创优信息,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工商部门要把商标战略的重点放在涉农产品上,加强与涉农企业的沟通和联系,从涉农企业市场准入时做起,全方位地帮扶他们做大做强自己的品牌。要大力引导农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并在涉农产品中积极培育我市的知名、著名乃至于中国驰名商标,有力保护我市地方农产品的商标权益不受侵害。

  (四)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要从技术和政策上给涉农企业予以扶持,积极培育一批从事特色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涉农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并帮助他们不断扩大生产规模,走集团化经营的道路,增强企业的辐射和带动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有效引导农业生产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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