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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供销社《关于发展新网工程成员的意见》的通知

  (一)权利:参加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等有关活动;申请供销社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享受供销社的有关政策和统一服务、统一标识、标牌,以供销社成员社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供销社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二)义务:守法经营,遵守供销社章程;执行供销社决议;维护供销社及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完成供销社委托的任务;向供销社报告工作,反映有关情况;按时报送有关经营状况和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供销社的指导和监督。
  四、新网工程成员的资格认定
  凡符合入社条件,自觉履行社员义务,遵守供销社章程,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社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均为本级供销社新网工程成员,并享受相关权利。丧失经营服务能力、自动放弃成员社资格、违反供销社社章程、拒不履行成员社义务等情形之一的新网工程成员,经本级供销社研究决定,可取消其成员社资格。

  附件:1.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成员入社申请登记表(单位)
  2.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成员入社申请登记表(个人)

  附件1:
  县(市)供销社新网工程成员入社申请登记表(单位)

  填表时间:

入  社  申  请

 

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本单位自愿加入    供销社新网工程成员,承认供销社章程,服从供销社统一领导,守法经营,自觉履行成员社义务。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签字:

法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全称

 

法人

法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登记机关

 

企(事)业类别

 

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面积或服务网点(个)

 

单位地址

 

办公电话

 

单位基本

情况简介

 

 

 

 

 

 

供销社审核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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