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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明确公共服务行业责任,切断无证无照经营条件。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为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提供水、电等经营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仍然为其提供服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八、清理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要将无证无照餐饮清理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统筹调配力量,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实施单位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实施单位要针对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深入动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发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经营户守法经营,使无证无照经营属于非法行为的意识深入人心。对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要适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要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经营、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三)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定本辖区的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以形成工作合力。

  (四)完善措施,构建长效。要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预警发现机制、及时打击机制,以增强整治工作实效。强化整治后复查和全面检查工作,各实施单位共建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信息反馈和相关抄告工作,掌握工作动态,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对场所出租方的教育管理,必要时依法予以处理,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研究分析各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特点和规律,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推动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各单位始终要把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重要目标,完善体系,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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