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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
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为规范我市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引导中小餐饮经营单位的健康发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 号令)、《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市餐饮行业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为主、疏堵相济、有序发展”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含饮食摊点,下同)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从体制、机制、法制上逐步建立餐饮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促进我市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指挥协调全市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邝先元副秘书长任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吴小羽调研员、市卫生局唐赣珍调研员、市工商局涂光江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为协调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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