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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研究我市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配合我市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市工商局:依法登记各类企业,加强企业分类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我市洗钱活动频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工作,与人民银行、公安、安全、税务、海关等部门建立反洗钱信息互通机制。

  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参与我市反洗钱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反洗钱意识。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修改有关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反洗钱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赣州银监分局:参与制定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有关规章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人员任职方面,贯彻《反洗钱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向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通报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监管信息;配合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对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反洗钱监管;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钱犯罪案件;会同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指导我市银行业自律性组织制定反洗钱工作指引,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市外汇管理局:加强对我市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外汇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我市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的监测;对涉嫌外汇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其他犯罪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资金交易活动及外汇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我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是:掌握我市各地区和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就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筹备联席会议的召开,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

  组织做好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意见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或全体联络员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结束后,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分送至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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