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指导、部署我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制定或者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我市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我市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研究、制定我市非金融高风险行业反洗钱规章制度;根据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的授权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建立反洗钱信息沟通机制;依法加强对现金、银行账户、黄金交易以及支付清算组织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洗钱风险。
市中级法院:督办、指导我市洗钱犯罪案件的审判。
市检察院:督办、指导我市洗钱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以及法律监督;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洗钱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市外侨办:负责协调我市反洗钱国际合作有关事项。
市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我市公安机关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调查、破案工作。
市国家安全局:参与我市洗钱犯罪的情报搜集与处理,研究相应的信息沟通和合作调查方案;配合对涉外可疑洗钱活动进行调查核实。
市监察局: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市本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研究建立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沟通与合作调查机制。
市民政局:加强我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对非营利性组织反洗钱方面的监管要求。
市司法局: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
市财政局: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研究加强我市彩票管理工作,强化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防范上述领域存在的洗钱风险;研究建立洗钱所涉及资金的追缴入库制度。
市房产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加强我市房地产权属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估价等中介服务机构反洗钱制度建设,参与研究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
市商务局、市工信委:研究对我市外商投资和内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反洗钱监管问题;参与加强对我市进出口贸易的监管,防范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
赣州海关:加强对进出口贸易过程中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查验,加强对报关单据的审核与管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打击和防范犯罪分子在实施走私和违反海关监管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进行的洗钱活动;密切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信息沟通和合作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我市进出口贸易的监测工作;加强对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金银及其制品的进出境监管和查验,向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通报有关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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