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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厅直属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赛程:厅直属单位选拔赛。以厅直各单位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代表队首先参加初赛,初赛采用笔试,根据初赛成绩,选前10支代表队参加厅直属单位决赛。通过决赛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并从中选出优秀选手组队代表省交通厅参加省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复赛。
  由于厅直各单位工作性质、业务范围不同,会计人员数量差距也较大,为了使所有厅直单位都能参加这次会计知识大赛,经研究,大赛采取各单位单独组队和单位之间联合组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意见如下:
  1、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数在10人至70人之间的,可组织1个代表队参赛。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超过70人以上的单位,可组织1至2个代表队参赛。
  2、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数在9人以下的单位,单独组队有困难的,可以由2个或2个以上单位联合组队参赛。联合组队可以自由组合,也可由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合。总之,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都必须参加这一活动。
  五、时间安排
  厅直属单位会计知识大赛时间安排如下:
  2007年6月上旬,成立厅直在汉单位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大赛各项工作。
  2007年6月中旬,制定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方案,预订《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2007年7月,组织学习培训。
  2007年8月,各单位组织网上答题。要求厅直单位全部持证会计人员参加。
  2007年8月15日前,上报参加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代表队名单。
  2007年8月30日左右,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初赛(笔试)。
  2007年9月10日左右,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决赛。
  2007年9月中旬参加省直会计知识大赛复赛。如果能胜出,10月将参加湖北赛区选拔赛决赛。
  六、奖励办法
  除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网上答题成绩突出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外,厅直在汉单位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将设团体奖、个人奖、组织奖若干名。
  1、团体奖。对经初赛决出的前10名进入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的前10个代表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2、个人奖。设个人奖10名,奖励对象为第二赛程初赛笔试中成绩排在前10名的参赛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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