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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08年03月24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的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46号)全文转发,各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配套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对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系统政务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健全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各单位要确保政务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确保随时有人接听电话;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必须安排干部值班,值班人员应熟悉业务、责任心强;值班室应张贴值班规程和值班联系电话,便于值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紧急事务。

  如发现有脱岗、离岗、怠岗现象或政令不畅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班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对交通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和交通堵塞中断等突发及重要紧急事件,应在事件发生(或发现)后2小时以内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对重大紧急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做到不仅准确报送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连续报送初步情况、最新发展,还报送采取的处置措施、遇到的困难、取得的成效,特别是落实上级批示精神,制止事态扩大,预防再次发生的措施。

  三、有关具体事项: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以下联系方式通过 OA系统报至厅办公室:①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②24小时干部值班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厅办公室联系人:甘惠萍(027-83460316)

  何军梅(027-83460366)

  附件: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略)

  2.交通系统节假日和夜班值班规定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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