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在研科技项目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在研科技项目管理的通知
(2008年04月10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交通科技项目管理,真正发挥科学研究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为交通可持续发展服务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领引和支撑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就加强我省在研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在研科技项目自查工作。针对当前审计中发现的少数交通科技项目研究承担单位,在项目研究实施过程中擅自变更项目协作单位、研究内容和调高科研经费预算等情况,请各在研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按照国家、省、部有关科技项目管理的文件精神和《湖北省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鄂交科教〔2003〕287号)的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科研项目逐项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各在研科技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督促检查,并将整体自查处理结果于4月30日前报厅科教处(无项目主管单位的请直接报厅)。

  二、加强在研科技项目全过程管理。科技项目研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管理,充分体现科技项目的科学性、严肃性,保证政令畅通,使科技项目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请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单位,认真落实《湖北省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凡列入省交通科技项目计划的项目,应合法守规实施,严格加强管理,并按照规定要求,切实执行向省厅履行报告的制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