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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市州交通发展目标责任阶段性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的通知

  张月斌 省交通厅纪检组长

  彭章宣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三、考核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是与省政府签订了《“十一五”交通发展目标责任书》、《2007年交通发展目标责任书》的17个市州。

  (二)考核主要内容是市州执行《目标责任书》和贯彻实施《湖北省交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情况。

  1、建设目标完成情况:(1)公路建设是否完成投资规模目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目标;(2)站场建设是否完成投资规模目标,客货运站场建设目标、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目标;(3)港航建设是否完成投资规模目标,航道建设目标、港口建设目标、渡口改造达标目标。

  2、养护目标完成情况:干线年均好路率、干支线年均好路率是否达到目标。

  3、费收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完成公路养路费、公路客附费、公路货附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车辆通行费、过渡费、航道养护费、港务费、水路运输管理费、航政费等十项交通规费征收目标。

  4、安全运输生产情况:水路、交通安全指标是否控制在省政府确定的安全责任目标之内,车辆超限超载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5、基本建设管理情况:是否达到部省重点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0%。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工程、廉政双合同签订率100%,交通系统无腐败大案要案发生。

  7、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是否达到90%以上县(市、区)交通局及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建成县(市、区)级以上文明单位。

  8、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是否严格市州交通专项资金分级预算管理,无截留、挪用、平调交通专项资金现象;是否全面落实交通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加快交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

  9、纠风治乱工作情况:是否狠抓公路、水路“三乱”治理,确保辖区范围内无重大“三乱”案件。

  10、依法行政情况:是否有重大渎职、失职行为,是否有行政诉讼败诉。

  对发生腐败大案要案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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