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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 长:马立军 省交通厅副厅长

  副组长:陈 飙 厅基建处副处长

  祁汉顺 厅质监局局长

  成 员:陈 新 厅法规处处长

  吴正强 厅人劳处副处长

  刘 畅 厅监察室主任

  李正友 厅质监局书记

  李长民 厅质监局总工

  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有关要求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下设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成员如下:

  成 员:范汉清、李满来、黄国强、卢 柯、张德军

  联系人:雷丽君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实施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监督检查和评价,汇总有关活动开展的情况信息,发布通报;修改完善交通建设监理管理的相关制度,指导各监理企业实施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总结推广管理经验。

  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也要成立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项目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有关要求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各监理企业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紧密围绕行业自律,创新监理机制、落实监理职责、提高监理人员合同履约能力,提高监理人员素质,自觉维护监理市场秩序。同时充分发动广大监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切实保障本次活动取得成效。

  四、活动内容和保障措施

  为保证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目标的实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监理市场相关各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理法规规范体系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交通建设监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理清思路,研究对策,加强对交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监理机制,完善监理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对交通建设监理发展所涉及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进行清理、修订和补充,对现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不符合国家、部和厅有关规定的进行修改,对不完善的尽快增补和完善。

  3.切实加强交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处理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使监理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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