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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冬季环境卫生治理(2010年11月21日-2011年2月28日)。重点清除道路积雪,保证道路畅通安全。及时清运平房棚户区垃圾,确保垃圾不堆积、不积存。

  3.春季环境卫生治理(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31日)。重点治理主次干道、背街巷道、社区楼院、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城市出入口、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点)等环境卫生,进行彻底大扫除,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2011年全市春季环境卫生义务劳动活动时间初步定于2011年4月中旬开展。

  (三)验收阶段(2011年4月1日-2011年4月10日)。市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此次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并通报治理结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此次垃圾治理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市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活动的具体行动,纳入日程,摆上位置。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系,确保任务不变形,不走样。

  (二)精心组织,保证效果。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指标,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并集中人力、运力,保质保量完成垃圾治理任务。对行动迟缓和未按标准完成垃圾治理任务的,市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议市精神文明办,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三)密切配合,统一领导。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相互支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合力。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提前完成治理任务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可申请市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市垃圾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立市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效利 (副市长)

  副组长:李 明 (市环卫局局长)

  李邱惠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苏达予 (市房产局局长)

  宋玉信 (市城市执法局局长)

  刘 臣 (龙煤鸡西矿业集团生活福利部部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长富(哈尔滨铁路局鸡西工务段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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