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民政厅岗位责任制(试行)


  2、协助办公室秘书科、各业务部门做好涉密文件的定密、解密工作。监管厅机关内部局域网、涉密计算机及涉密载体的保密工作,监管厅机关各业务部门在新闻媒体、互联网上发布民政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3、确保机要室计算机密码通讯设备的安全可靠,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保证密码通信渠道畅通。

  4、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及其他部门的机要文件、密码电报、内部明电(资料)的接收、登记、传阅和归档工作;做好省领导和厅领导在机要传阅件等载体上批示的转达、催办及反馈工作。

  5、负责保管、使用“安徽省民政厅”印章、“安徽省民政厅发电专用”印章,确保正确用印。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指导全省民政系统的机要、保密工作。

  (此岗位是信息化建设岗位的B岗位)

  (十一)档案管理工作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档案法》以及上级对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我厅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厅档案工作规范化,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厅机关业务工作服务。

  2、管理厅机关档案工作;协助厅机关各业务部门、厅属各单位、下级民政系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3、管理好厅档案室保管的各类文书档案,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确保档案不发生遗失、虫蛀、霉变。

  4、准备实施档案电子化工作;为厅机关、所属各单位、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档案服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指导全省民政系统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此岗位是公文运转与督办岗位的B岗位)

  (十二)信息化建设岗位职责

  1、负责全省民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厅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设计、规范标准设定和设备选型;指导业务处室开展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人事教育处制定全省民政信息化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2、负责全省民政系统IP地址分配、管理,根据全国民政系统网络技术方案,制定和管理全省民政信息化域名系统的规范建设和分配工作;指导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3、维护内部局域网各类设备,确保各种应用正常,为机关和各市民政系统提供优质网络服务;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网络系统安全,确保我厅和国家民政部、各市民政系统及基层业务单位广域网络系统的畅通和高效、安全地运行。

  4、制作、管理好我厅的两个网站,注意掌握新技术在实际工作的应用,要经常更新网站相关栏目,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指导全省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此岗位是机要、保密岗位的B岗位)

  (十三)文印工作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安徽省民政厅公文处理实施意见》、《厅机关文印工作管理规定》开展文件印刷工作。

  2、做好厅综合处室文字录入、排版、电子文稿存储及印刷工作,协助处室进行文字录入及排版、印刷工作。

  3、做好文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文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文印工作能够正常进行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信访岗位职责

  1、参与拟订全省民政信访工作计划和政策。

  2、受理属于本省民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做好信访事项的受理、答复、复查和复核工作。

  3、直接受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为信访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4、协调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单位和市县民政部门,做好信访件的转办、督办工作,共同处理好信访案件。

  5、做好重大信访隐患排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厅领导和上级机关反映群众信访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信息,为制定政策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指导并检查市县民政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培训民政信访人员。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指导全省民政系统的信访工作。

  (十五)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岗位职责

  1、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计划的制定。

  2、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研究课题的综合、筛选、评价、选定和上报工作。

  3、组织研究力量,撰写研究报告,落实选题计划。

  4、负责上级研究课题项目的申报和组织研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驾驶岗位职责

  1、承担厅领导工作用车和厅机关部分综合处室用车等任务。

  2、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3、坚守岗位,出车准时,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4、认真学习驾驶业务,努力做到精益求精。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收发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寄来的文件、材料的接收、登记和分发工作。

  2、认真做好厅机关挂号邮件登记、编号、装订、封发工作。

  3、认真做好全厅寄出信件的投送邮寄工作。

  4、认真做好本厅与省直机关的公文交换工作,并认真履行省政府公文交换站第二组组长职责,帮助组员做好公文交换工作。

  5、承办厅机关报刊征订与分发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岗位职责

  (一)局长岗位职责

  负责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订全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省性民间组织的登记等行政许可工作。

  4、负责全省性民间组织的管理工作,协调和组织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5、组织审核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有关重要文件、报告等。

  6、组织协调与有关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

  7、负责本局的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指导全省民政系统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二)副局长岗位职责(1)

  协助局长工作。侧重所分管的工作。

  1、组织调查研究,主持起草、审核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及规划、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报送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性社会团体筹备、登记和社团分支(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的核查审批等工作,并组织参加民间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指导市、县(市、区)民间组织登记工作。

  3、负责指导基层民间组织的备案登记工作,协助并参与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及执法查处工作。

  4、负责组织全省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培育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非法民间组织。

  5、负责全省性民间组织年度检查、评估、组织机构建设管理、日常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理论研究,安排参加民间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等工作。

  6、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受理有关登记工作的法律咨询、提案及信访工作。

  7、协助有关综合性工作,参与组织业务会议、培训和局与省民间组织联合会的工作协调及经费管理、接待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指导全省民间组织管理有关工作。

  (此岗位是副局长岗位(2)的B岗位)

  (三)副局长岗位职责(2)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