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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厅管协会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厅管协会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
(民人字〔2008〕96号)


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厅管各协会:

  为促进厅管协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厅管协会在经济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厅管协会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厅管协会的领导原则上由退休的厅级领导担任。厅机关处长和在肥处级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退休后,身体健康,由本人申请,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安排到厅管协会工作。

  二、在厅管协会工作的厅级领导一般工作至65周岁;处级干部一般工作至63周岁。达到协会规定的工作年限,协会要与本人办理离岗解聘手续。

  三、协会换届时,协会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返聘人员提出留任意见,凡未被提名留任的,一律不再聘用;未到换届时间,但返聘人员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经报分管厅长同意,协会可以将其辞退。

  四、返聘人员按照机关考勤办法进行考勤并发放月考勤奖和午餐补助,通讯补贴按退休前执行的标准发放,厅级干部每人每月发放600元工作补贴,处级干部每人每月发放500元工作补贴,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发放400元工作补贴。除此之外,返聘人员不再享受其他任何补贴、奖金和工资补差。

  五、厅管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从社会上聘用工作人员。协会聘用工作人员时,必须书面报厅人教处,经人教处审核并报厅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在专业技术和文字综合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协会必须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基本社会保险。

  六、各厅管协会从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应统一劳动报酬标准。聘用人员按照机关考勤办法进行考勤并发放月考勤奖和午餐补助。聘用在专业技术和文字综合岗位上的人员按以下聘用工资执行: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l000元/月,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800元/月,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700元/月。聘用在打字员、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上的人员比照机关聘用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待遇应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但提高工资标准须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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