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2010-2014年)的通知

  17.完善制度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施行后评估制度,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要明确有效期,未明确有效期的,原则上以5年为时限。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应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施行的,按制定程序重新办理。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制定机关每2年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18.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行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和群众举报制度,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五)改进行政服务,提高行政效能。

  19.改进行政管理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评估以及后续监管、问责等制度。探索推行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合同等非强制性行政措施,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省编办、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各级政务大厅和部门办事窗口建设,完善政府公众信息网络、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准确、及时公布公众关注的重大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新闻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21.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建立网络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推广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不断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扩大省政府各部门网上办公范围,建立和完善州、县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省、州(市、地)两级于2010年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省级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基本实现省、州(市、地)两级行政机关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协同办公、网上监察监控。(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