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在设备维护、检修、测试工作中,撰写的有实用价值的经验总结、技术报告,编写的设备维护、测试方法、操作规程、故障排除方法,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被采用。
10、提出3项以上科技新建议,经实践检验和被采用单位评议鉴定,认为对科技进步、生产实际、行业发展、技术改进有重要促进作用。
11、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单项或整体工程设计中(包括技术更新、改造、推广等项目),至少有1项在市级以上2名同行专家评议中,公认为技术优秀,有创新,或获得省(部)级有关评奖项目的提名。
12、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1项大型工程建设、设备生产、设备安装项目,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设备生产、设备安装项目,并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论文论著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具有“CN”、“ISSN”刊号的省级及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或第一撰写人)发表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条 工程师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评审标准条件第六、七、八条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力条件
1、熟悉与本类专业技术有关的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本岗位的技术系统构成、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和维护、测试方法。
2、了解本类专业技术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专业技术内容和基本方法,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的一般知识。
3、有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或保证本专业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行的经历,具有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和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及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在播出第一线值机的工程技术人员,在规定完成的节目播出、控制、传送值机工作中,做到安全播出和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多次排除重大事故隐患。
2、独立完成15部(台、集)以上较复杂的中型节目制作的技术工艺流程和工艺系统设计,并组织实施,或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完成过10次以上重大节目现场直播的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