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公益金管理使用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单位或相关个人受到查处的单位一律不得申报。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先进个人
1、申报对象
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分管福利彩票、社会福利的局领导,各级民政部门从事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的工作人员或长期从事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
2、申报条件
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习,熟悉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政策法规;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大局观念强,具有无私奉献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立足本职,不断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效益,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灵活有效开展福利彩票公益宣传;自身工作业绩和工作作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为推动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各方面的普遍认可。
三、推荐方式
1、2009年10月15日,通过媒体公告,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
2、通过在湖北省民政网(http://www.hbmzt.gov.cn)、湖北福彩网(http://hbfc.cnhubei.com)、楚天都市报及荆楚网(http://www.cnhubei.com)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5日,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有关事迹材料、图片等于此前寄送省民政厅“湖北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福彩中心广告营销部)。联系人:陈文兵,电话:027-88040281,申报表电子版同时上报(QQ:117229758)。
四、评选方法
1、机构。成立评选委员会,由省民政厅领导,厅监察处、计财处、福事处、福彩中心负责人,社会名人、媒体代表及群众评委等组成。
2、初选。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确定的截止日期,分类和整理申报对象的有关资料,组织初选,确定公示名单。公示名单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3、公示。2009年11月10日,通过湖北省民政网、湖北福彩网、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初选名单,开通网站及短信平台接受公众投票。公示及接受公众投票时间为10天。
4、入选。2009年11月22日,组委会根据公示投票情况录选一定比例的候选人,组织评选委员会投票,评委权重占60%,公众投票权重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