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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的通知


  2、基本条件优良。基地要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学生创新活动资源(包括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校自建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等)的基础上,拓展、开发其创新活动的功能,基地的场地空间、设备器材、指导教师等基本条件能够支撑和满足学生开展创新活动需要。能够为学生创新成果的展示、发表、出版、推广应用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创新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氛围。

  3、活动成效明显。基地能够根据创新人才培养目标,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兴趣和爱好,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开展综合性、创新性、系统性的创新实践,并取得明显成效,近三年来学生取得标志性的创新成果。

  4、管理运行规范。基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模式先进,机构、人员落实到位,运行经费得到保障。能有效地实现开放运行、资源共享,特色鲜明,起到示范作用。

  四、推荐申报数额与时间

  省教育厅拟一次性评审30个左右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可申报推荐1个,部委高校可申报推荐1至2个。请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书》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并发送电子版。高教处联系人:王文森、吴勃,联系电话:87328180、87328172,电子邮箱:hbgjcwws@163.com。

  五、评审与命名

  在各高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由省教育厅命名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并授牌。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申请书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湖北省高等学校
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
申请书

  学 校 名 称:          
  基 地 名 称:          
  基地联系电话:           
  基地通讯地址:           
  申 报 日 期:          



湖北省教育厅制
二OO九年十二月


  1.基地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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