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落实。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总结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重点探索城乡教师均衡配置机制;加大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扩大试点范围;结合“四大工程”和“两项机制”,筹备举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论坛”。
5、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根据各地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加快永久保留学校的建设步伐。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初中实验室建设和文体器材设施配备;根据中央和省制定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力争取中央项目支持,加快我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远程教育信息资源建设,进一步做好应用指导和技术服务;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拓宽教育融资渠道,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政府还本付息的方式,探索中小学校舍改造新模式。
6、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免杂费资金、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免教科书和公用经费足额落实并及时拨付到位;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工作和循环教科书使用工作。做好“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免费义务教育工作。
7、探索建立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既评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贯彻落实方针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举措及所取得的成效,又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各项指标定期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上半年在部分地方开展试点评估,分阶段在全省逐步实施。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措施。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探索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长效机制。
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8、稳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新课程教师、校长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校长课程领导力。完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综合素质评价网络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学分网络管理制度、教师远程同步教研制度,基本实现课程实施网络化管理。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高考招生改革方案、研制通用技术课实施方案。建立学校和地区课程改革动态评估制度,探索课程改革利益相关者评价机制,为学校实施新课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