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任育荣 深圳市职工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副秘书长
成 员:高书东、倪瑾、陆秀、袁培霞、刘诗成、陈柳红
三、参赛选手条件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从事美容美发化妆从业人员(持有相应工种初级证书或企业推荐从事本行业岗位3年以上工作人员);各类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四、竞赛程序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按相应工种中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决赛按相应工种高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
(一)初赛。
1.内容:美容、美发、化妆各工种四级(中级)理论和实操。
2.实操参赛资格:初赛理论成绩合格者中,美容、美发各取前200名(上限),化妆取前100名(上限)进入初赛实操考核。
3.初赛理论与实操均合格者进入决赛。
(二)决赛。
1.内容:美容、美发、化妆各工种三级(高级)理论和实操;
2.理论参赛资格:
a.第一类人员:初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
b.第二类人员:具有相应职业高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3.实操参赛资格:在理论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上述两类人员分别排序。
第一类人员:美容、美发各取前50名,化妆取前25名;
第二类人员:美容、美发各取前30名,化妆取前15名。
4.决赛最终名次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理论30%+实操70%。
五、竞赛时间、地点安排
(一) 初赛。
理论: 10月31日(周日)上午,时间、地点以参赛证为准。
理论成绩网上公布时间:11月2日(周二)。
实操时间: 11月5日(周五),时间、地点以参赛证为准。
实操成绩网上公布时间:11月10日(周三)。
(二) 决赛。
理论: 11月13日(周六),时间、地点以参赛证为准。
理论成绩网上公布时间:11月16日(周二)。
实操: 11月19日(周六),时间、地点以参赛证为准。
实操成绩网上公布时间:11月25日前。
六、竞赛奖励
(一)初赛理论、实操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各相应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
(二)决赛理论、实操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各工种相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