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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

  2.选拔笔试。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选拔笔试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
  3.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阅卷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2008年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培训对象。省财政厅根据选拔考试及面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2008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班招生人数为30人。
  五、培训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在职跟踪学习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
  (一)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跟踪学习培养方式进行。
  (1)集中学习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目的是通过学习与交流,夯实会计理论基础,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视野,培养组织协调能力,为各位学员之间及学员与师资之间搭建一个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核,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
  (2)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实行导师制,由培训基地为学员配备导师,提供学习书目、课题项目和辅导服务。在导师指导下,学员按照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自学、应用和调研等,定期参加网络论坛等的讨论,通过网络等实施导师和学员一对一的辅导,按时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有关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研培训基地报送规定数量的学习心得体会、实践应用报告、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提高学员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在职学习的跟踪管理。建立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综合素养。主要措施如下:
  1. 建立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训学习档案,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在培训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训基地不定期与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进行联系、了解、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
  2. 组织、引导学员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训基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知名单位等实地考察、调研,学习先进管理经验。选择部分单位作为实践基地,增长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才干。组织学员根据培训情况和所在单位实际,撰写研究报告,培训基地提供学术指导。组织学员参加课题项目学术研究、出国考察、学术会议等活动。
  3. 建立培训后持续跟踪评价体系,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的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测评培训效果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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