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巡防管控机制。针对“城中村”街巷狭窄、地形复杂的特点,坚持专群结合、动静结合、公秘结合,构建巡防堵控网络,提高治安控制力。组织力量开展场所行业治安巡查,加大对辖区游戏机室、网吧、桑拿浴室、洗头房和旅馆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同时,在每家门店、网吧、小旅馆、桑拿浴室建立治安信息员,及时获取违法经营线索,认真组织查证,依法严肃查处藏污纳垢的经营单位。
(四)建立联合整治机制。各级综治办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市容市政、文广、交通、卫生、劳动社保等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城中村”治安形势分析联席会议、流动人口协作管理和突出治安问题联合整治等制度,确保各执法部门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增强管理合力,提升整治效果。
(五)建立治安评估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跟踪掌握入室盗窃、两抢、盗窃机动车、盗窃电瓶车(自行车)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开展互查、抽查和暗查行动,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发放问卷调查,组织居民群众对整治成效进行测评,将评判权交给群众,并问计于民,切实增强集中整治斗争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整治要求
(一)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进一步明晰责任,确保集中排查综合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规定的要求。其中,“城中村”排查整治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牵头;景区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局、苏州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无证废旧收购业整治由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牵头,市公安局、苏州工商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配合;居住房屋出租整治工作由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市人口和计生委等部门配合;赌博问题整治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市文广新局等部门配合;“黑网吧”整治由市文广新局负责牵头,市公安局、苏州工商局、苏州电信局等部门配合;“黑诊所”整治由市卫生局负责牵头,市公安局、苏州工商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黑车”整治由市交通局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组织好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责任分工,市各牵头部门于5月15日前制定具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整治期限,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县级市、区也要落实牵头部门,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