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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三、整治重点与目标

  整治重点:

  “城中村”和旅游景区周边治安环境;违规收购废品;违规出租居住房屋;聚众赌博;“黑网吧”、“黑诊所”、“黑车”等。

  整治目标:

  (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长效管理机制建立;

  (二)“城中村”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和力量基本到位,治安警情明显下降,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三)旅游景区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安全保障有力,经营文明守法,环境整洁优美;

  (四)固定无证收购站点基本杜绝,流动收购摊点明显减少,收销赃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行业管理逐步规范;

  (五)居住房屋出租管理体制顺畅,居住房屋出租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实现出租房屋的信息化管理、分类管理、重点管理和动态管理,发生在出租房屋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六)有组织赌博、聚众赌博、网络赌博、游戏机赌博受到严厉打击,群众自觉抵制参与赌博、主动提供重大线索的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七)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黑诊所”、“黑车”,最大限度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满足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求的服务网点布局更加合理,从根本上压缩“三黑”存在空间;

  (八)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包干问责机制。根据“城中村”地理位置、场所行业和出租房屋分布情况及治安复杂程度,采取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办法,分别由镇(街道)、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将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治安防范、安全监管、治安隐患整改、打击侵财性犯罪等纳入问责内容,凡发生重大案件、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民力动员机制。按照集中排查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载体,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平安环境系万家、平安建设齐动手”的浓厚氛围。以开展创建平安村(社区)为载体,组织辅警、治调人员、治安志愿者、房屋出租放心户主等参加治安巡逻防范,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群防群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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