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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7、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推进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专业化和职业化进程,健全内设机构,建立产、寿险专家工作委员会,探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为保险合同当事方提供简便、快捷的调解服务,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成本。支持与规范发展保险信用评级、保险资讯服务和保险行业研究机构,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和特约咨询顾问制度。
  五、江西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机制
  (一)加强组织引导,促进科学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条件下,编制和实施行业规划,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同时又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的作用。本规划遵循上述原则,由江西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编制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的相关精神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保险经营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编制本规划,旨在引领江西保险业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在“十一五”期间,江西保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对宏观政策和市场运行趋势与特点的研究,不断提高引领保险业发展的能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引导和组织全省保险业认真实施本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做好本规划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实施中的衔接,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宏观形势的要求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适时对本规划进行滚动性调整,以保证本规划的切实可行。
  (二)细化企业目标,确保规划实现
  本规划列述的“十一五”期间江西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及发展途径与措施,对全省保险业都具有重要的指引和导向作用。但作为行业规划,它不涉及各保险从业机构的具体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全省各保险从业机构作为本规划的实施主体,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将本规划的总体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应将五年规划目标分解成滚动性年度经营目标,逐级下达到基层单位,纳入综合考评和绩效考核,以确保规划的实现。在实施规划过程中,各保险从业机构还应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和市场情况的变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将“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与执行保监会提出的又快又好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结合起来,与配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新的业务增长方式和新的业务增长点,努力实现速度与效益、规模与结构、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协调一致,做到又快又好发展。
  (三)围绕发展规划,实现良性互动
  实施江西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既需要得到当地党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更需要形成保险业内通力合作的良性互动实施机制。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从业机构既要各司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努力协商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排除规划实施中的障碍。要按和谐保险的要求,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市场环境,维护保险业的良好声誉与形象。要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团结向上、奋发拼搏的行业文化和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各级机构和广大保险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江西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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