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目标
2010年我省保险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7.1%,其中产险公司年均增长16.4%,寿险公司年均增长17.2%。2010年实现保费收入208亿元,其中产险公司实现40亿元,寿险公司实现168亿元。保险深度达到3.0%,保险密度达到465元/人。
--保险功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社会效益显著增强。2010年向社会提供15000亿元的风险保障,上交税金3亿元左右。保险业在防灾防损、灾后重建、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险给付在社会保障支出中的比例明显提升,保险业的资金融通能力显著增强。
--市场体系高效完善。组织形式多样化,2010年保险公司数量增加到20家左右,其中法人保险公司1家,外资保险公司2家;资产总额360亿元左右。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达到50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左右,人均产能增长2倍。企业文化和诚信建设取得成效,各市场主体注重效益和信誉,互利合作,理性竞争。
--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增强。保险公司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风险抵御能力增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管理人员进一步知识化、专业化。产品和服务不断优化,农业险、责任险、健康险、企业年金和投资理财型产品得到长足发展,个性化、差异化、效益型险种的市场比例稳步提高。信息化步伐加快,开办在线处理的承保、合同变更、理赔等业务,建立全省保险信息共享数据库。
--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地方监管法规,改进监管手段,实现保险监管的制度化、程序化和透明化,较好落实偿付能力监管,基本形成风险防范、预警和化解机制。行业协会实现专业化、职业化,能较好地为各公司提供保险信息、技术咨询、干部培训、自律协调以及维护权益等方面服务。公众保险意识增强,社会监督能力提高。
四、“十一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发展的途径与措施
“十一五”期间,江西保险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要实现各项战略目标,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保险、和谐社会”和“有效监管、服务发展”两大任务,突出“发展、创新、诚信、和谐”四大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手段,积极参与和谐平安江西的构建。
(一)以观念创新探索新型发展道路
1、保险企业要融入全局,勇于创新。保险企业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建和谐社会,做到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密切联系江西的省情、市情和县情,在理解政策、熟知市场的基础上,找准业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满足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2、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积极扶持、主动接纳保险业。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解放思想,加强协调,积极扶持保险业,主动接纳保险业,为保险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辅助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以产品创新提高市场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