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与区(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区(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工作,组织各区(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市)审计机关负责人任免工作。

  (十)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审计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主要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有关综合性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管理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等事项;负责对审计机关经费、审计事业经费等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的文、电、讲话撰写;负责全市审计统计报表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接待、后勤服务保障、机关值班安排、卫生检查、来访接待、车辆使用、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编发审计信息、审计要情;负责联系审计书刊发行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审计信息建设,负责局域网、市政府信息系统的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工作和上级安排任务督办工作。承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人事科

  负责市审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工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负责全市局机关出境等外事工作;负责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协管区(市)审计机关负责人任(免)工作事项;组织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承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法规科

  负责审计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拟、修改和报批,办理有关部门协调工作;负责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负责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指导检查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市审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审核与复核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受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督促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科室,落实审计建议、审计决定执行的工作;负责办理审计移交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指导各区(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承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