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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小报小刊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小报小刊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皖新出市[2008]1号)


各市新闻出版局,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审读室:

  根据全国出版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去年开展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省局决定从即日起到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小报小刊专项治理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重点

  1、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结合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检查工作,全面开展清查出版物市场的执法检查。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非法报刊目录》和各地所掌握的其他非法报刊名单,对辖区内报刊市场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和清查,重点查缴非法小报小刊。对非法小报小刊集散地,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以及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枢纽的报刊零售门店(亭、摊),外籍人士集中居住区、涉外宾馆饭店、高档写字楼、饮食娱乐场所等地的报刊投放点进行排查,凡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报刊,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发行和传播。对非法小报小刊一经发现立即全数收缴,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处罚。

  2、在重点开展打击非法小报小刊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治理工作。各地要重点查缴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等报刊,以及编造政治谣言的时政类、夸大党内腐败现象的法制类、宣扬淫秽色情、败坏社会风气的生活类、描写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的故事类、妄评妄测国防建设、泄露国家机密的军事类等非法报刊。要深入追查非法报刊的来源,严厉查处非法报刊采编、出版机构,对非法报刊采编机构,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工作要求

  1、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2、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报刊出版单位依法管理和对报刊市场依法监管的职责,组织足够的力量严密清查报刊市场,全面查缴各类非法小报小刊和其他非法出版物,对在检查中不能认定的小报小刊,应及时送交省局组织鉴定。

  3、各地要依法加大对非法小报小刊印刷、储运、发行、传播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对所发现的非法报刊,要做到有案必查、追根溯源、严查彻究,彻底捣毁其法采编、印制、储运、发行窝点和网络,从根本上铲除非法小报小刊产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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