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治理,由各地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同时争取当地“扫黄打非”办、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主要任务是:
(一)检查图书批发市场、零售单位和连锁门店以及学校周边书店(摊)等出版物市场;依法查处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含自考教材)的单位以及以买卖书号方式出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出版单位和个人;依法取缔无证照的非法发行、印刷单位。
(二)要在市场执法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中认真梳理可查案件线索,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从事盗版、盗印教材、教辅读物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大案件,要按照省局关于大要案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报告省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管处。
(三)认真排查本地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乡镇中小学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的情况,并确定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学校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行为。遇有阻挠执法检查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扫黄打非”办公室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级各类学校使用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要全部予以收缴,同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正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更换工作,并对当事方给予行政处罚。
(四)治理教材、教辅读物出版、印刷、发行、采购、使用各个环节中的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查处教材、教辅读物发行、采购、使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五)外省持出版物发行委托书和发行资质证书到我省中小学校上门推销教辅图书的书商,必须事先到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将在本地经营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否则,按照《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依法查处。
三、检查重点
(一)对店档摊点,协调工商等部门,重点检查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征订发行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查缴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端掉非法储运窝点。
(二)对流通环节,协调交通部门加强对车站、码头、民航、公路、货运托运部等地进行执法检查,坚决封堵各类非法教辅读物流入我省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