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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版权局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评选的通知

安徽省版权局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评选的通知
(皖权[2008]4号)


各市版权局:

  自2005年7月我省“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有67家单位通过认证,被授予 “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牌匾。各市版权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动态管理,于2007年底对这67家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对其中1家不符合标准的单位予以摘牌。

  两年多来,66家示范单位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倡导正版,抵制盗版,示范引导作用日益凸显,为净化我省出版物市场环境,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拓展 “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覆盖面,更大程度地压缩盗版制品的市场空间,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放心的出版物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第三批“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认证授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每市可报2-3家;

  二、推荐标准及材料报送要求请参照皖权[2005]6号文件办理。

  三、各市版权局要按照皖权[2005]6号文件规定的推荐、审核标准,采取有效的方式对所推荐单位进行认真审查,经在当地公示后,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审查报告提交省版权局版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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