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关职能处室要把现场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条件详细列出并在“窗口”公开。首席代表对照有关条件对受理的材料严格审核并当场办结。承诺件由“窗口”交相关处室负责办理,相关处室应在规定的程序和承诺期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抄告“窗口”。需要制发许可证的,相关处室应将制作好的许可证交“窗口”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后下发。
3、实行“窗口”值班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首席代表的建议,每周安排一名处级干部到“窗口”值班半天,每月初安排一名局领导到“窗口”值班半天。处级干部值班顺序由局长碰头会确定。
4、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窗口”工作,加强与“窗口”的沟通和衔接,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有序、规范运行。对违反一个“窗口”对外规定,自行受理应由“窗口”受理的审批事项,自行下发应由“窗口”发放的行政许可证的,取消处室当年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处室评选资格和处室负责人、经办人当年参评考核优秀等次资格。首席代表所在处室要大力支持首席代表履行工作职责,“窗口”工作当年在政务中心考核为优秀的,作为首席代表所在处室当年参评先进处室的重要依据。首席代表本人参加政务中心年度考核,当年考核为优秀的,享受机关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同等待遇。
附件:安徽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首席代表主要工作权限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首席代表主要工作权限
一、首席代表现场审批项目
1、印刷委托书的备案
2、印刷宗教用品准印证核发
3、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年检
4、报纸期刊年度核验
5、报社记者站年审
6、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
7、印刷企业年度核验
8、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
二、首席代表决定受理项目
1、设立图书出版单位审批
2、图书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
3、设立互联网出版机构审批
4、互联网出版机构变更名称、主办者、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