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工作规则
(皖新出[2008]115号)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忠实履行职责,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
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全省新闻出版业的健康繁荣发展。
四、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应当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顾全大局,认真执行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章 领导职责
五、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面工作。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完成专项工作。
六、局长出国、出差、脱产学习等较长时间离岗,由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主持工作。其他局领导较长时间离岗,由局长另行委托代管其分管的工作。
七、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负责人领导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其他负责人协助开展工作。
第三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八、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