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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组织全州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对全州旅游景区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全州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州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信息发布及行业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州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八)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全州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九)指导全州旅游协会和旅游中介组织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旅游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委内外联络、接待;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督查、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年鉴、史志、保卫、综治、扶贫、文明创建、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财务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拟订全州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景区的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旅游度假区(村)、示范区的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指导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旅游项目储备、立项、申报争取和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和促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落实旅游专项资金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旅游资源的普查和保护工作;参与旅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三)规范管理科

  负责全州旅游行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负责指导贯彻旅游住宿设施、旅游车船、旅行社和特种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州经营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组织导游(领队)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并承担其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饭店、农家乐的星级评定、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申报及管理工作;指导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创建和行业精神文明、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保险工作。

  (四)市场促进科

  拟订全州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和年度市场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宣传品的策划、制作;负责组织重要促销活动;组织承办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涉外事务;负责全州旅游对外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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