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大专院校,紧紧围绕我市优势产业,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大力推进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转化,建立健全基本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体系。到“十一五”末,争取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国家标准的数量达到或超过25项。
(三)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以技术标准为核心,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争创AAA及和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0-50家。
(四)积极开展标准项目的研究。组织有竞争力、技术含量高、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如食品安全、节能降耗、节能减排等)的项目申报国家标准科研项目、省科技攻关项目。积极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科技成果奖”等。
(五)到“十一五”末,培育1-2家具有自主创新优势的标准化示范企业,扶持1家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建立1个国家级、1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和2个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1-2标准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立绿色饭店、标准化服务社区等20个,争创成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示范市。
(六)建立健全农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安徽省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的管理,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安全质量溯源的标准化体系;推广和实施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标准;积极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到“十一五”末,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3-5家。
三、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监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农委、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和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要在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开展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按照总体任务和目标,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