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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邀请市民代表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的若干规定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邀请市民代表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的若干规定
(铜政办[2008]7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公开透明,符合民意,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精神,现就邀请市民代表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作出如下规定:

  一、旁听市政府会议的市民代表条件

  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铜陵市市民均可申请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

  (一)年满18周岁的铜陵市市民或在我市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

  (三)具有相应的民主政治权利。

  二、旁听市政府会议市民代表的确定

  (一)由市政府办公室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中安排;

  (二)由市政府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符合旁听市政府会议条件的市民可以自由申请。市政府办公室对申请旁听市政府会议的市民有关情况如实登记、审核并报市政府领导审定,确定若干名市民作为旁听市政府会议的市民代表。

  三、市民代表旁听市政府会议的范围

  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涉及以下内容的议题,可邀请市民代表旁听:

  (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制定和重大决策部署;

  (二)重要规划、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三)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有关社会管理问题和民生问题。

  四、市民代表旁听市政府会议办法

  (一)每次会议召开之前,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选择确定2-4名市民代表参加旁听并提前3-5天做好通知工作。

  (二)参加会议旁听的市民代表可围绕议题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发表个人意见,也可发表书面意见,为市政府工作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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