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1、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以
宪法教育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形势教育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坚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决心和信心。
12、加强教育和惩戒,推动律师队伍建设。根据修订后的《
律师法》,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督考核机制,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律师,建立业内通报制度。通过加强教育和惩戒,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律师队伍诚信、勤勉执业的正气,提升行业的公信力和整体形象。
13、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工作。落实
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健全培训机制,制定培训工作计划,逐步向菜单式培训模式过渡;发挥湖南律师教育学院职能作用,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律师业务培训;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培训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和专业委员会在律师培训工作中的指导作用,促进广大律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14、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律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及时将符合党员条件的培养对象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壮大党员律师队伍;指导、监督市州律协的党建工作,适时开展有关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活动,发挥律师队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律师宣传工作,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15、认真筹备省律协成立25周年纪念活动。2008年是湖南省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省律协将举办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展示我省律师事业的巨大成就和新时期律师的风采。配合全国律协做好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
16、继续加强对律师事业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导。加强与《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合作办好有关律师的电视栏目、专题报道,及时全面报道全省律师业的重大活动,宣传律师的先进典型事迹。启动第二届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的评选活动。做好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的推荐、申报工作。
17、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继续扶持湖南律师希望小学的建设,资助部分品学兼优的法学院系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组织、引导律师开展捐资助学助残、扶贫救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强化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