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符合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绩效考核体系。
1、建立考核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在广泛咨询专家学者、征求社会公众特别是行政相对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领导干部考核责任制、考核监督反馈制、平时考核抽查制、考核结果公示制、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制等制度。整合现行考核办法,以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各部门及公务员职位职责说明为重点,出台《市政府各部门绩效评估考核办法》、《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评估考核办法》,制定不同部门和不同职位层次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建立科学的、有利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责任单位:人事局、目标办。时间要求:2008年3月底前出台。
2、完善考核措施。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分解目标,量化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和部门工作任务,结合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实际和特点,把个人的岗位目标与部门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把每个公务员的考核目标体现在全局工作上,体现到各自的职责上。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准确掌握和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素质状况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行政效能低下,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追究行政责任。建立起以业绩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公务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人事局、目标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08年年内实施。
(五) 建立符合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监督体系。
1、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及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的方法。涉及群众利益的学校、医院、供水、供热、供气、环卫、公交、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开设免费信息查询、法律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公开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时间要求:信息公开制度建设2008年3月底前完成,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3月底前完成,查询和咨询服务与政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同步,2008年年内组织实施。
2、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和政府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突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行为的监督,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七台河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规定》、《七台河市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告诫和行政投诉办法》,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人事局等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08年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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