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民爆安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煤炭局。
(1)工业炸药生产线仪表装置自动监控和安全连锁、人机视频控制和电子监控系统落实情况。
(2)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情况。
(3)主要设备是否完好。
四、百日行动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4月30日-5月31日)。开展自查自改,并结合煤矿复产验收对全市煤矿进行排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督查活动。
(二)配合督查阶段(6月1日-7月1日)。配合国务院督查组、省政府督查组开展捆绑式督查活动。
(三)重点督查阶段(7月2日-8月10日)。市政府安委会对全市高瓦斯、高管矿井,水患矿井组织全面督查,区县政府对辖区煤矿及其他企业组织第三轮全覆盖督查,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活动。
五、督查方式
采取各行业领域及经营单位自查、部门排查、政府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与国务院督查组和省政府督查组捆绑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等形式开展百日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百日督查行动,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生产安全的重大举措,是“隐患治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百日行动由安全隐患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提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各级政府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抓好督促落实。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自检自查工作。重点单位和企业第一责任人要驻矿驻厂组织生产安全。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部门职能和职责分工,认真部署和组织本行业领域的督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检查和综合协调。
(二)突出重点,全面督查。百日行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做到百日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与隐患整改年活动相结合,与煤矿整顿关闭相结合,与企业复产验收相结合。市对区县的督查要借煤矿复产验收之机,百分之百督查,验收结束后,再一次对全市高瓦斯矿井、高管矿井、水患矿井百分之百督查,同时还要配合国务院督查组完成对煤矿捆绑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配合省政府督查组完成对煤矿捆绑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区县级政府对煤矿督查,每个月要3次完成全覆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要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市督查区县要做到百分之百,区县督查乡镇要做到百分之百,对排查出的隐患区县组织“回头看”要做到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