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七政发〔2008〕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曲志深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 :王金萍 市政府副市长

  王春武 市政府副市长

  张兴海 市政府副市长

  朱凯杰 市政府副市长

  赵春波 市政府副市长

  高  明 市政府秘书长

  委   员 :郭 杰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安监局局长

  刘永平 市政府市长助理

  王福铸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文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翟春玉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宋国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玉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

  尚合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祁忠良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姚 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学华 七台河职业学院副院长

  孟庆坤 市信访办主任

  高 翔 市发改委主任

  耿宝忠 市经委主任

  孟凡运 市教育局局长

  李俊生 市科信局局长

  巩国君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柏吉青 市公安局政委

  刘海涛 省国家安全厅驻七台河工作站站长

  孙淑娟 市外事侨务办主任

  李玉清 市监察局局长

  王长远 市民政局局长

  吴彦春 市司法局局长

  袁本荣 市人事局局长

  鲁景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童之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庆贺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邵洪杰 市交通局局长

  刘  东 市农委主任

  刘  文 市水务局局长

  尹国玉 市林业局局长

  李永祥 市商务局局长

  袁凤悟 市文化局局长

  王泽全 市卫生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