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急救援队伍
1、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重点:主要是熟练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2、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应急救援队伍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培训。
(六)应急救援志愿者
应急救援志愿者培训重点:主要是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和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的能力。
应急救援志愿者的培训由各级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 建立教材体系。市行政学院及各培训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省应急管理培训指导纲要,并结合我市实际,在统一规划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各类课程设置,明确培训内容和标准,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案例库,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体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运用多种培训手段。开展应急管理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教育资源和广播、电视、远程教学等手段,依托所在地院校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与防汛、防火、地震、安监、卫生等部门联合建立培训教学点。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市内高等院校及行政学院为依托,建立一支应急管理教研骨干队伍,为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同时,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中选聘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四)统筹安排使用培训经费。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干部培训作为重要培训项目之一,在现有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培训经费应纳 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证。严格按照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决制止乱办班、 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五)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对象和内容,分别研究制定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标准。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并纳入现行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统一实施质量评估和考核。
(六)拓宽培训渠道。市应急办根据国务院应急办、省应急办培训任务,推荐部分市级和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国务院或省应急办举办的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