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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到9月30日):具体落实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积极努力,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10月上旬各责任单位自行验收,未达标的及时整改;10月下旬各专项推进组组织专项验收,同时做好综合汇总和考核评定工作;11月份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主要推进措施

  (一)实行双责制。按照分区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双责制。牵头部门要搞好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和考评工作;责任单位要具体抓好每一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二)实行督查制。各专项推进组要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对各专项工作组和重点工作要定期督查。

  (三)实行问责制。对于工作进展迟缓,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或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完不成既定目标的,按照市政府问责制的规定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实行考评制。各专项推进组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考评细则。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每月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在全市通报。同时市目标办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年目标考评。

  (五)实行奖惩制。按照月考评得分、年终累计得分评选出专项治理先进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一次性奖励一定数额的建设资金。各责任单位也要采取相应的办法对基层单位和乡镇、村屯予以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七台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杜吉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金萍 市政府副市长

  朱凯杰 市政府副市长

  王长岭 七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庆贺 市环保局局长

  尹国玉 市林业局局长

  王兴武 勃利县政府县长

  王泽全 市卫生局局长

  王 尊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金山 市安监局副局长

  孙玉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建设局局长

  卢俊方 市政府督办检查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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