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资金风险控制,进一步建立资金安全运行机制。加强企业新上项目财政借款资金的监管,对企业增加产值、实现税收、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执行抵押资金项目审核,做好资产评估与公证,最大限度降低政府担保风险,提高企业偿债能力。定期对企业运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确保财政借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发挥最大效益。定期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8年)。完成柜体、实木复合地板两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确保示范点推进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到10月底完成两个项目厂房建设,2008年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力争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亿元,上缴税金4000万元。
(二)第二阶段(2009年)。推进两个重点项目开工投产,完成周边地市基地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和开工建设工作,与当地政府达成实质性建设规划意见,推进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资质验证工作,初步形成八大系列多个品种产品的产销研规模。到年底,力争实现公司年销售收入7亿元,上缴税金7000万元。
(三)第三阶段(2010年)。完善工业园区整体布局与建设;完成原材料基地项目建设,带动更多的周边同行业企业加入到双叶公司产、销、研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品牌优势,初步形成木业精深加工领军示范点。2010年底力争实现公司年销售收入8亿元,上缴税金80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七台河市双叶家具财源建设资源深加工领军企业示范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双叶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经委、发改委、中小企业局和新兴区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双叶公司总经理任成员。负责组织和指导示范点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切实形成政府助推、企业主导、部门跟进服务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联席机制。建立示范点长效工作服务机制,推进领导小组及各相关部门要与企业建立联席服务工作机制,定期深入企业了解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各有关方面及时予以解决。
(三)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财源建设示范点工作经验,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研究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好财源建设示范点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并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增强示范点带头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