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划分救援区域,分配搜索营救医疗救护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
(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5)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6)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7)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8)救援分析、判断地震灾害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9)接待新闻单位来访,组织好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地震灾区的灾情情况,地震现场指挥部下设4个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联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民政、地震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掌握地震现场工作动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领导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协调现场指挥部各专业组及现场有关方面的工作;接待新闻单位来访;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2)震情监测组。由地震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现场震情监视的组织协调工作。
(3)灾情信息组。由地震、民政、建设、电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区的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4)条件保障组。由市发改委、经委、民政、财政、交通、建设、物资、通信、电力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的条件保障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如下图:
(四)市地震局的应急职责
市地震局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地震震情和灾情的汇集和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地震预警和预防机制是提前识别地震前兆,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内强震趋势的紧迫性作出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预防工作,落实应对措施。具体工作是: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地震台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常规分析处理,震情跟踪。群测群防网点观测地震宏观异常,上报所在地的区县地震部门。
地震部门接到群测群防网点或其他人员的宏观异常报告,异常范围涉及到2个以上乡镇的,当地地震部门迅速到现场核实,12小时内向市地震部门反馈异常核实情况。市地震部门综合分析后,4 小时内报市指挥部和省地震局。
(二)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1、地震预警级别。地震预警是根据地震的紧迫程度作递进式预警,分为Ⅲ个级别。分别是:
Ⅲ级预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指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的划分;